各基层工会:
根据《东北农业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要求各基层单位召开我校2019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是学校开好七届二次教代会的基础和前提,是进一步规范基层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决策与管理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形式,是广大教职工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的主要途径和载体。为此,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做好安排,进一步提高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和教职工参政议事能力,为学校世界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做出新贡献。
现将召开2019年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要围绕学校、学院的中心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兼顾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群众测评等环节来拟定,可包括以下内容:
(一)听取本单位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重大改革或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二)听取本单位年度工作、工会工作(含经费使用情况)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建议;
(三)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工作安排,听取本单位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并进行民主评议。
(四)其它有关本单位建设发展的重大事项。
二、召开时间
请各基层工会于2020年1月8日前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具体时间各单位自行确定,会前三日向校工会请示备案。
三、相关要求
(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要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正确处理学校、本单位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本单位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保证学校和本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需向校工会请示备案,上报召开本次大会的方案,包括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大会主要议程等。
(三)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应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教职工大会到会人数应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本单位党政、工会、共青团主要负责人,须参加本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
(四)各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上报相关材料:本单位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总结、工作报告和相关决议及述职报告等文字材料和照片。
联 系 人:宋颖 方永辉
办公室:主楼807
联系电话:0451—55190533
邮箱:gonghui@neau.edu.cn
东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