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不断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建设。近日,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印发了《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表彰2021—2023年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学校被授予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称号,是在哈高校唯一获得表彰单位,我省13个企事业单位受到此项表彰。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健全民主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机制建设,把民主管理作为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着力点。切实发挥教职工“主人翁”作用,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凝聚人心、汇聚力量、提供保障。通过开展“爱校如家、当好主人翁”活动,激发全校师生员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的干事创业热情;通过抓住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运行三条主线,保障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开展;通过建好校院两级教代会平台,确保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渠道畅通;通过提升信息化和创新发展能力,推动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2023年学校先后荣获“黑龙江省高校教代会示范单位”“黑龙江省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典型单位”荣誉称号。
学校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充分发挥师生员工在深入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积极作用,围绕国家所需、龙江所要、学校所能和未来所向,坚持“谋长远、打基础、建制度、优机制、强管理、抓落实”工作思路,为加力推进世界一流学科和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助力龙江建好建强“三基地、一屏障、一高地”,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据悉,全国厂务公开协调小组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等单位组成,每3年开展一次评选。
(供稿/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