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为切实履行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职能,使教代会代表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为学校发展建设建言献策,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就做好东北农业大学第八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5年4月14日17:00前
二、有关要求
(一)各代表团应严格按照《东北农业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附件1)的要求,认真组织本团代表做好本次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工作。
(二)教代会代表须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提出的提案应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并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提案要有一定的针对性和代表性,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
(三)提案需由1名正式代表提出,3名及以上正式代表签名附议方为有效。
(四)代表在撰写提案时,标题要简明扼要,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做到有案由、有分析,侧重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性意见和措施。
(五)本届教代会提案应以推动学校“双一流”建设整体全面发展为根本主线,紧密围绕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和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突破任务展开,以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提出对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实际价值作用和具有全局性、代表性与可操作性的建设性提案。
(六)下列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
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2.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
3.不属于学校和教代会职权范围的;
4.没有经过充分调研、考证、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5.代转职工群众来信的;
6.不符合技术规范、缺乏可操作性的;
7.进入法律诉讼程序或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
8.不具代表性,仅涉及本人及亲属或他人个别具体问题的;
9.已明确答复正在办理的;
10.表述不清、内容空泛,建议和意见笼统的;
11.其他不宜作为提案的。
(七)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此次提案工作,突出代表团主体作用,对提案要进行审核把关,提高提案质量。确保提案既能表达提案人的建议,也能体现代表团集体期盼主张;既能体现提案人个人建言献策能力,也能反映代表团的集体智慧水平。在征集本团代表提案的基础上,每个代表团至少提交一项代表团提案。
(八)各代表团将填好的提案征集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校工会。
联系人:王春辉;电话:55190533;电子邮箱:gonghui@neau.edu.cn
东北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5年3月31日